台灣人金融知識合格率37%,跟非洲人一樣差!

原刊載於商周財富網:

台灣人金融知識合格率37%,跟非洲人一樣差!沒做這3件事,你的錢會越理越少

不知你有沒有這樣的疑問:為何媒體三不五時就報導一些金融詐騙的案子,不管是黃金、期貨或外匯,詐騙金額往往數十億台幣以上,難道國人這麼容易誤入陷阱而不自知? 也許真是如此,金融知識不足會讓一般人做金融相關決策時,無法做出正確決定,可能就有欠債、因貸款利息過高而入不敷出等問題。比較起來,有良好財務知識的人會做好工作規劃,為退休做好準備,投資會做好分散風險。金融知識足夠與否,到底會對我們生活造成什麼影響?

標準普爾公司曾在2014年針對全球140個國家、15萬人做一項金融知識調查(S&P Global FinLit Survey)。該調查詢問了在做財務決策時的4項最基本常識:利率、複利、通膨、風險分散,調查結果全世界平均有1/3的人財務知識合格,它問的問題如下:(答案在文末)

分散風險

一、假設你有一些錢,怎麼做會比較安全:把錢用來做一項生意或投資,還是用於多項生意或投資?

a.做一項生意或投資
b.多項生意或是投資
c.不知道
d.拒絕回答

通貨膨脹

二、如果接下來10年,你買的東西價錢漲了一倍,你的收入也增加一倍,你可以買的東西將比今天可以買得少,或比今天多?

a.比較少
b.一樣
c.比較多
d.不知道
e.拒絕回答

利息

三、假設你必須跟人借100元,到時哪種情況,你還他的錢會比較少:105元,或100元加上3%?

a.105元
b.100元加3%
c.不知道
d.拒絕回答

複利利息

四、如果你把錢放銀行2年,銀行同意每年付你15%利息,銀行在第二年時,它會比第1年放更多錢到你的戶頭,還是二年放的錢都一樣?

a.比較多
b.一樣
c.不知道
d.拒絕回答

五、你把100元放銀行,銀行同意每年付你10%利息,如果你的錢都放在銀行不動,5年後你會有多少錢?

a.比150元多
b.正好是150元
c.比150元少
d. 不知道
e.拒絕回答

這調查定義:如果4個觀念至少答對3個叫金融知識合格,全球有33%的人合格,表示全球還有35億人(多數在開發中國家)金融知識程度不合格。在歐洲合格率相當高,平均52%,丹麥、瑞典、荷蘭、德國、瑞士的成人,合格率65%以上,南歐較低:希臘49%,西班牙45%。

沒有意外的是已開國家的合格率較高,但新興經濟體BRICs(巴西、俄國、印度、中國)平均合格率只有28%。

20160901sp-survey

台灣是37%,只比全球平均值33%高一點而已!台灣民眾的金融知識合格率,落後已開發國家一大截,而且是與非洲國家差不多的及格率,可見台灣民眾的金融教育真的需要再加強。

20160901sp-survey1

要怎麼讓自己具備足夠金融知識,面對五花八門的金融商品與行銷時,選擇對自己有利的商品,避免誤入金融詐騙的陷阱、正確理財? 以下幾點可供參考:

1. 多涉獵金融專業知識

你應該學習金融知識,而非一堆雜亂的資訊。例如你去聽一場投資講座,講者告訴你某家公司最近業績大好、股票即將大漲、得馬上進場,這是資訊,無助提升你的金融知識。如果你花了時間鑽研財務知識,可以從經濟情勢或公司財報資料等,分析出值得投資的公司,你學的是專業,是有用的知識。

一些業務員常把預定利率、宣告利率當成保單的報酬率愚弄客戶。如果你有基本金融知識,你會知道其實這二個利率跟實質報酬率是兩回事,甚至你會知道IRR(內部報酬率)是比較理財商品很好的指標,有了這些常識,你可以自己判斷業務員是否誇大不實。

有了基本金融知識你會知道:如果現在定存利率才1%,有人跟你說投資黃金一個月1%、一年有12%報酬率,你就會開始想這樣合理嗎? 要避免落入金融詐騙陷阱,多點金融知識能讓你多點正確判斷的能力,自然在理財投資上持盈保泰,資產增長的機會就增加了。

2.錢的用途因為沒適當規劃,容易變成衝動消費

你有一堆閒錢放定存、沒特定用途,常常業務員、理專跟你推銷商品,覺得不錯就買了? 小心這樣容易變成有心人覬覦的目標,或自己衝動消費的因素。因為覺得自己戶頭還蠻多錢,想想放定存也是擺著,換個地方存也沒差,於是你可能在業務員推銷下,買了類定存商品,才發現原來6年內解約不能完全拿回本金,諸如此類的衝動購買,可能讓你的錢愈理愈少。

比較好的方式是透過財務規劃,把自己的錢用在完成各種財務目標的用途上:例如一部分用來投資,做退休準備,另外一筆錢放定存,資助子女買屋……當錢的用途明確了,可以減少自己落入詐騙陷阱或衝動購買的機會。

3.投資金融商品停問聽

如果你聽到非常有吸引力的商品,在業務員鼓吹下,讓你恨不得馬上簽約購買,可以稍微冷靜思考一下:這個商品給的報酬這麼高合理嗎? 真的符合你的需要嗎? 是不是還有其他該注意的細節是業務員沒說的? 你可以請教周遭朋友或專業人士,就可以避免買到不適當商品、白花冤枉錢。

解答:

一、多項生意或是投資
二、一樣
三、100元加3%
四、比較多
五、比150元多

不要縱容保險業不肖業者

DSC_0024最近一則新聞:金管會將在今年10月標售朝陽人壽,人民民主陣線赴金管會抗議,要求金管會收回朝陽人壽的「接管」命令,改為直接勒令朝陽人壽「停業、解散」,避免因為安定基金接管、還要賠付,等於全民埋單、圖利財團。金管會回應說若要朝陽人壽停業、解散,那朝陽人壽保戶的保單權益,誰來負責?

金管會賠付的這些錢是來自於保險基金,它的來源是從各家保險公司每年總保費收入提撥千分之一而來,這個基金所賠付的,是每位保戶所繳保費提撥的。如果安定基金錢不夠用則報請主管機關同意後,由安定基金去跟金融機構借款!

說真的,人民民主陣線赴金管會抗議的不是沒有道理。在美國保險公司倒閉是常態,在日本2011年大和生命保險公司倒閉,1997年到2001年,短短4年就有8家保險公司倒閉。為何獨獨在台灣,金管會把保險公司不能倒當成是天條,一定要每個保戶原有保障都不受影響?這到底是在保障不肖業者,還是保障消費大眾?很值得懷疑跟探討:

一、100%的保障讓不肖業者與業務員肆無忌憚

如果你知道再怎麼掏空保險公司、怎麼胡亂經營,最後金管會一定會出來接管、一定有人會來接手,保險公司經營者真的可以為所欲為,業務員也可以跟客戶說:放心啦,保險公司絕對不可能倒,有政府當靠山怕什麼?於是一張平凡無奇的增額壽險保單,可以被業者包裝成優惠存款帳戶,第二年繳不起保費,可以再保單貸款再賣一張保單,千奇百怪的亂象都有。

買保險是為了求保障,老百姓賺的也是辛苦錢,保單應該受到保障,但為什麼是每一家壽險公司,每一張保單都需要100%保障?在銀行的存款也是大家的辛苦錢,但銀行存款保險,一家銀行最高也只有300萬保障,對比一下這個合理嗎?

2013年新聞:金管會副主委王儷玲宣示,問題保險公司經營不善之虧損不應由全民埋單,為維護全體保戶之最大權益,保戶必須自己承擔謹慎選擇保險公司的風險,一旦再有「第二家國華人壽」出現,政府很可能不再全額負擔該公司保戶權益,也就是說,台灣即將和日本一樣,步入 「保單不全賠」時代。

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與政治大學風險與保險研究中心曾於2013年6月26日共同舉辦研討會,指出……但此類問題保險公司之缺口若是透過保險安定基金全額理賠,等同於將私人企業經營不善之虧損由全民埋單,不但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也容易鼓勵道德危險,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破壞保險市場健全發展秩序……

所以很多人的共識是:問題保險公司接管後,其經營不善之虧損不應由全民埋單,但金管會卻在之後政策大轉彎、避口不談保單不全賠政策,2015年國泰人壽接手幸福人壽、國寶人壽後,金管會又賠付303億元給國泰人壽。

問題保險公司被接管後,難道只有以投保大眾的錢去補貼經營不善的保險公司這種方式?事實上在保險法是這麼規定的:

第149條之2(接管人之義務及職務之執行)

接管人執行職務而有下列行為時,應研擬具體方案,事先取得主管機關許可:

一、增資或減資後再增資
二、讓與全部或部分營業、資產或負債
三、分割或與其他保險業合併
四、有重建更生可能而應向法院聲請重整

保險法本來就授予接管人,可以對經營不善的保險公司做減資、讓與或分割等處理,甚至是保險公司倒閉,主管機關情商其他業者承接時,接管的公司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對倒閉公司的保戶調漲保費或降低保額的。這才是負責任的態度,對不良的業者採取適當處置,而不是不分青紅皂白一律全額賠付,想想看這些虧損有多少是業者故意、業務員不當銷售造成的?如果是保戶貪圖利益,沒有審慎判斷保險公司財務是否健全而買這些保單,他們難道不該負一點責任?

保險公司本來就是民營機構,是要賺錢獲利的,經營不善當然也有倒閉風險,主管機關應該放手讓市場機制去主導保險市場的運作,過度干預恐怕只是暫時把風險隱藏住而已。承接這些經營不善的壽險公司的接手公司如果不好好經營,以後的虧損可能是高達幾千億,主管機關也許想救也救不了了!

二、消弭資訊的不對稱讓消費者更有保障

現在大家都在談Fintech金融創新,網路科技讓電子商務等新金融消費型態日新月異,讓消費者更加的方便。台灣保險業這方面的發展實在落後很多,因為資訊不對稱,讓不肖業者與業務員有動手腳空間。保險商品也太過複雜,讓消費者無所適從,主管機關應多多鼓勵網路投保,讓資訊公開攤在陽光下,簡化投保手續,讓消費者更能依照自己需求挑選適合的保險商品,而不是依靠人情推銷或話術刻意包裝,去買到不合適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