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中獎2億你準備怎麼用

 

不久前因為一個藝人中了二億樂透,媒體記者採訪我對於這樣的中獎人獎金使用有何建議,這讓我想起一部日劇”從天而降的三億兩千萬”。劇中描述主角立花悟因為付不出前妻的贍養費而去買了樂透彩券,結果了中了日幣三億兩千萬,中獎那一天因為太過興奮,他在落格中寫下”發生一件改變人生的大事”引起訪客好奇回應,他順手寫了三億兩千萬,正在考慮時不小心錯按滑鼠上傳,因此引來莫名奇妙的跟蹤和覬覦。後來他手機裡和三億兩千萬的合照,引來貪心的女人設計與他在二億八千萬紙鈔上溫存一夜後捲款而逃, 立花悟在突然間又化為烏有,在失去了所有獎金後,他終於體會到什麼對他才是最珍貴的。

後來為了讓他兒子建太在幼稚園運動會跑步,他厚臉皮的向朋友掛井借了1, 200萬幫兒子的幼稚園還負債。他覺得他曾經擁有過三億兩千萬,但是從沒有給身邊的人帶來幸福,現在一無所有的他願意傾其所有的能力,只想看見幼稚園能順利舉辦運動會,看看兒子在他眼前跑步衝向終點線時臉上的喜悅。

有意思的是劇中安排了一個角色: 掛井久志來協助立花悟,掛井說他是銀行委托的顧問,專為高額獎金中獎人服務,他告訴立花悟說如果不小心運用獎金:你會變得不幸!他也警告說:不只是錢,就連人際關係你也將一無所有,那只能怪你自己。也許..你原來就沒有資格擁有那麼多的錢。這齣劇最後是以喜劇收場,但是國外早就有不少類似的情形是:中大獎後並沒有為他們帶來快樂,很多人在揮霍完獎金後,不久又變的一貧如洗,甚至是惹禍上身賠掉性命。

試想一下,如果你原來日子只是過得去,平常雖然不至於樣樣事情精打細算、省吃儉用,但是大錢也不敢亂花,錢對你就是剛剛好夠用而已。突然間你發現自己中了二億的樂透,如果扣除20%的稅金,你還有一億六千萬。如果你原來的花費一年是150萬的話,這筆錢足足可以讓你花上80年都花不完,因為你把錢放銀行一年利率1%,都還有160萬的利息。於是你想自己可以任意花錢、送錢給家人、出國旅遊..等。但是最後你可能會發現錢不是萬能的,有錢也不一定讓你更幸福,而錢也並不是永遠用不完的,如果你沒有好好的規劃,錢還是很有可能很快就花光的。
據報導2013年4月22日,威力彩的頭獎在彰化縣開出,1人獨得15億元,扣稅後實領12億元。領獎後,據傳這位工作是公務員的得獎人,打算這樣用他的12億:

1、先繳清房貸

2、捐出1.2億元做公益

3、定存2.5億元、活存1,100萬元

4、購買4.5億的終身險和3.6億的儲蓄險

不過中獎的這個人,多半是在銀行理專的遊說下做的這樣的決定,這樣的安排其實是太過消極了一點,而且它並沒有解決一個最大的問題是:錢還是很有可能會被亂花掉。比較好的做法應該是:中獎不要亂炫耀、搞得天下皆知,一堆人要來找你幫忙、借錢的一堆,光是應付這些人就要讓你暈頭轉向了,所以中獎了只讓你最親近的人知道就好。

二是你可以找一個財務顧問,就你的需求跟他做討論後做一個比較完善的規劃,最大的原則是:這個規劃可以讓你身邊只留一點錢但是每月都有錢可以用它讓你不會亂用錢錢也可以受到相當的保護你可以這麼做把你的錢分配到以下的用途

  1. 成立一個私益信託

有人拿到一大筆錢後胡亂投資、創業,甚至被騙等等,當身邊有這麼龐大的錢後,難免成為有心人士覬覦的目標。而信託在你的資產間建一道防火牆,把這些錢從你的名下移轉變成信託的財產。信託的好處之一就是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即信託財產獨立於委託人及受託人的自有財產之外,而不會成為委託人或受託人的債權人求償之標的(信託法第 12 條 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但基於信託前存在於該財產之權利、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生之權利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信託法第 13 條 屬於信託財產之債權與不屬於該信託財產之債務不得互相抵銷)。

成立這樣的信託你是委託人,而受託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是銀行,除了財產受到保護外,另外一個好處是匿名。你進行財產交易時,因為你已經將信託財產交給受託人,並且變更名義為受託人所有,因此該財產所有事務的處理,對外均由信託業者(或自然人)以自己的名義為之。加上受託人有對外保密之義務,且主管機關要求信託業者須將保密條款載明於信託契約中,因此第三人根本無法知道其真正的交易對手為誰。

成立這樣的信託有何作用? 你可以利用它來做保管財產及分配運用,例如你可能購買了儲蓄型保險等,其給付可以納入信託財產的一部份,信託的錢也可以做投資,讓它產生投資報酬。你也可以利用信託來照顧自己及他人,例如這個信託合約中明訂:每月給付給你多少生活費,如果你想照顧其他親人,也可納入其他的條文:如孫子女上高中、大學、出國留學等可以從信託中拿到一筆錢等等。

  1. 成立公益信託回饋社會

威力彩樂透等這些獎金都是多少人50元、100元這樣累積出來的,因此這樣的一大筆錢,是承載與累積了多少人的希望與夢想,最後卻可能是一個人獨得而已。因此我覺得中這樣大獎的人,都應該拿出一部分的錢來捐助公益。你可以是把錢直接捐給慈善團體,也可以成立公益信託,自己來參與執行公益活動。成立這樣的信託,是把財產捐出來成為公益信託的財產,因此它跟你的財產分開了。而這些財產的用途,也只能用在信託所訂定的相關公益活動上。你可以找一些你想幫助的、有興趣的項目來做公益活動。除了捐助一些弱勢團體、社福團體外,你也可以有一些比較創新的做法:例如以協助年輕人創業,讓他們以成立社會企業的方式來解決社會上環保、社會福利等等問題。

在這部日劇《從天而降的三億兩千萬》描述主角立花悟中了大獎,最後變成一無所有的時候,他領悟到說:為了讓我領悟人生中甚麼是最珍貴的,上天才安排我中獎。他在中獎後隨意揮霍,最後才體會到金錢不一定會帶來幸福,人生中有些是錢買不到的:例如親情等。如果真的你中了幾億的大獎,這些錢還是要透過適當的財務規劃,讓它發揮積極有效的作用,才不會浪費了你的好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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